学院概况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创建于1980年,1981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同时招收成人专科生;1986年设经济法专业,1989年设行政法专业,1993年设国际经济法专业。1996年成立法学院,设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专业,1999年调整为法学专业,同年增设治安学专业;2009年治安学专业暂停招生。秉持“博学慎思、求真务实、笃信法律、仁爱良善”的精神,多年来,法学院历届领导班子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核心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的发展思路,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经过40余年的发展,专业与学科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法学专业1998年获批省级重点专业,2007年获批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创办《北方法学》专业期刊,2012年获批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我省唯一入选的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双万计划”,获批首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学科2011年获批省级重点学科,2018年入选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022年法学院牵头建设的交叉学科国家安全学、知识产权入选新一轮省“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2022年获批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2023年获批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2024年成立由黑龙江大学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共建的东北亚法律查明中心暨调解研究中心;获批2025年度黑龙江省地方高校“101计划”增补试点。
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B档,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排名稳定。

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专业建设取得丰硕成果,黑龙江大学法学学科历经40余年的发展,已经形成学科门类齐全、学术传统优良、综合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的建设格局。获批首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学科获批省建一流学科;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科建设
学科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8个学科方向。学科立足学位点的区域优势,在法治政府建设、地方立法理论、地方司法实践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黑龙江省法学学科中处于领军地位。学科契合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在中俄比较法学研究领域形成优势和特色,不仅是国内俄罗斯法研究的风向标,在国内法学领域也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学科高度重视与其他高校法学学科交流与合作,与俄罗斯西伯利亚远东国立大学、日本新瀉大学、韩国高丽大学、台湾东吴大学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在国际、尤其是东北亚地区拥有一定的知名度。

黑龙江大学法学学科在中俄、东北亚地区、我国海峡两岸的学术交流方面已形成特色和优势。法学学科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服务学术共同体,近年来举办的“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已经成为学科品牌,同时法学院承办“中俄法学院院长”国际研讨会,也进一步奠定学科在中俄对外交流中的主导地位。主办东北亚刑事政策论坛、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海峡两岸法学理论与实务发展论坛等,均形成良性发展的国际交流机制。





师资力量
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以强大的教师队伍为依托,以教研室建设为组织保障,以完备的课程体系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各类课程内涵质量,为实现优秀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平台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保障。
法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62人。师资队伍中正高职16人,副高职27人。师资队伍中博士学位占比86%。专任教师学缘结构来源广泛,其中博士学位获得单位包括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清华大学、黑龙江大学、俄罗斯友谊大学、北海道大学等学校。教师获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1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法学各专业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49人。
俄罗斯法研究一直是黑龙江大学法学学科的特色,法学院现有师资队伍中有16位教师第一外语为俄语,教师中拥有俄罗斯留学或其他海外经历的比例超30%。法学院本科教学特色日益凸显,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成效显著,法学+俄语的地方优势不断显现。法学院立足于中俄战略合作,结合地缘优势和生源特色,成为了国内培养涉俄法学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法学院近年来获评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在评)1门。黑龙江大学法律诊所获评全国优秀法律诊所。近年来学院教师获得校级、省级教学立项几十项,教学及教学科研获奖不断增多。

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王敬波教授

首批国家一流课程获得者王歌雅教授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董玉庭教授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董惠江教授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哈书菊教授
科研平台
法学院设有黑龙江大学法学理论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及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研究中心等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有黑龙江省地方立法(备案审查)研究中心、黑龙江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黑龙江大学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黑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基地以及黑龙江省东北亚法治研究学术交流基地等5个省级研究基地;设有俄罗斯法研究中心、国家安全研究院、数字法治研究院、纪检监察研究院以及刑事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等特色研究机构;设有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黑龙江大学研修中心(建设点);2021年与黑龙江省司法厅、教育厅共建东北亚仲裁学院;2024年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共建东北亚法律查明中心暨调解研究中心。
科研成果及获奖
法学院教师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形成诸多高水平科研成果。立足东北区域优势,在法治政府建设、地方立法理论、地方司法实践等方面形成研究优势。近年来,法学院教师共出版学术专著、译著30余部,其中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著作20余部,内容涉及民法、刑法、国际法、经济法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发展等重点领域。法学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50余篇,其中,在《政法论坛》《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等CLSCI、CSSCI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90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转载或论点摘编20余篇。围绕民法典的理论与实践、数字法学前沿问题、以哈尔滨解放区法治实践为中心的中国革命法制及东北法治精神培育与对策研究等方面形成数十篇标志性、代表性论文成果。
法学院教师获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2项、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1项;在近三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中共获奖25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7项、佳作奖6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国家优秀教材一等奖1项,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
科研教学项目
近年来,法学院教师获批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160余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60余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余项,包括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2项;教育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等部级项目10余项;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30余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2项等。此外,获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项目、黑龙江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省级以上教学项目10余项。
智库成果
近年来,法学院教师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法治建设发展等方面形成高水平智库成果。(1)依托学科优势,服务国家立法。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科教师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家建议稿中的《民法总则》的“代理”和“法律行为”两章的起草工作;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专家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专家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家建议稿)。(2)法学院教师为黑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安全厅等国家机关提供决策咨询建议类智库报告100余份,为省人大人事委等提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评估报告10余份。多项智库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专刊转载、决策采纳,《居家养老服务法治保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积极推进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为龙江经济振兴提供民商事法治保障》《关于行政机关实施<民法典>的对策建议》《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应注意的五种关系》等多项具有代表性的智库成果得到了省级主要领导的签批肯定。
对俄特色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科研成果在中俄比较法学研究领域形成优势和特色,不仅是国内俄罗斯法研究的风向标,在国内法学领域也拥有一定的影响力。
法学院教师围绕俄罗斯法研究取得丰硕科研成果: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以俄文或英文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在乌利希国际期刊数据库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在俄罗斯国家核心期刊中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俄罗斯法研究相关著作3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50余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包括重点项目2项;获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项;获批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近60项。
作为国内俄罗斯法研究重镇,法学院为“一带一路”和中俄关系建设发挥重要智库作用,多项智库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应用。自2001年开始举办“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已连续举办十一届),为国内第一个对俄法律研究的国际学术交流平台,会议吸引来自莫斯科国立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等俄罗斯顶级法学家以及国内俄罗斯法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围绕“俄罗斯前沿法律问题研究”“俄罗斯法律制度发展”等多个主题进行交流,促进了中俄法学理论比较研究及实务合作。自2017年开始,已举办三届“中俄法学院院长”论坛,系国内第一个中俄法学教育高端交流合作平台,为推动中俄法学教育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涉俄研究、交流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及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社会服务
随着国家法治建设总体水平的不断提高,法学学科在社会服务的广度深度方面都有进一步发展。法学院连续多年是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单位,20余位教师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省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省市监委特约监察员等,为我省制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提供决策咨询,为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提供智力支持与理论支撑。此外,法学院能够理论结合实践,经常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法学讲座及法治人才培训,承担了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省检察院创新工作考评、省委政法委案件评查、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评估等服务工作,提供社会公共与公益法治服务,为推动龙江法治,乃至中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担负起地方高等法学教育应尽的社会责任。

人才培养
学科人才培养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端法律人才。学科特色鲜明、基础扎实,利用自身优势,强调分门别类、因材施教。学校一体化育人模式成效显著,培养了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堪当大任的法治人才。

法学院在学生培养方面成绩斐然。在党建和思政方面,学生曾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省高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等荣誉。在近五年中有42人次获省级三好学生称号,83人获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硕博中91人获评校优秀学位论文、86人获国家奖学金,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140余项,发表CSSCI论文近80篇。硕士毕业生中10余人攻读国内外名校博士学位。
2022年获批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并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大连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签署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联合培养协议,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本科生平均每年均有几十人升学至国内知名学府,包括北京大学(硕博连读)、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知名学府。法学院学生在实践创业方面曾多人获全国大学生新文科实践创新大赛、黑龙江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重要比赛奖项。在黑龙江大学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中,学生们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实践活动,每年都有多名研究生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实习。

从1985年至2025年,法学院共培养各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18856人,其中:本科生12520人,硕士研究生6204人,博士研究生132人。他们当中的大部分工作在黑龙江省及全国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以及立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学教育和科研单位,为黑龙江省及全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诸多优秀毕业生任职于国家机关司局级以上领导岗位,毕业生中有百余人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十佳律师、全国十佳女法官、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公诉人、黑龙江省十佳公诉人、黑龙江省公诉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将以新文科建设为契机,继续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做强一流法学学科专业,以法治思维凝聚社会共识,弘扬法治精神,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培养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法治人才,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