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晨,无党派人士,法学博士,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黑龙江大学博学青年学者”,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清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黑龙江大学刑事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北方法学》学科编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挂职)。兼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黑龙江省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黑龙江省检察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刑诉法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业务特聘专家、哈尔滨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哈尔滨市法学会未成年人保护学会副会长、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业务特聘专家。入选黑龙江省教育厅“创新人才”计划及“黑龙江大学英才支持计划”。
近年来,在《法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期刊报纸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其中1篇文章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主持国家、省级等各类科研项目9项,其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中国博士后面上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2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项目1项,最高检项目1项,省级社科项目3项;撰写的智库意见获正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获省级社科奖等各类奖项8项,其中省级社科奖2项。
同时,本人始终坚持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以研促践、以践反哺理论。一是深度参与检校合作,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挂职,全程参与实务案件研讨,直面司法实践难点;二是多次受黑龙江省司法厅等单位邀请,深入实务一线开展专题调研,精准把握实务真问题、对接实务真需求;三是积极投身法治宣传与社会服务,担任哈尔滨市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 讲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扫黑除恶等主题开展专题讲座40余场,切实推动法学理论成果向法治实践转化。
现主要研究领域:职务犯罪、有组织犯罪等。
代表性成果:
1、论文:
(1)2025.07《人民法院报》发表《国家工作人员帮助亲属谋取商业机会行为的定性分析
(2)2023.12《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明确企业合规改革的三大任务》
(3)2022.08《法学》发表《刑事司法责任制改革再认识——以员额制改革为视角》
(4)2019.09《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做好司法与人工智能的加法题》
(5)2017.10《学术交流》发表《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等值性问题新论——从一道司法考试题引发的理论争鸣开始》(2018年01期《新华文摘》论点摘编)
(6)2015.10《学术交流》发表《犯罪概念实质化的弊端》
(7)2015.07《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发表《承继共同正犯的责任范围》
2、项目(主持):
(1)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疑难问题研究》
(2)2025年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民营经济刑法保护的理论构建与实践路径》
(3)2020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项目《刑法教义学视角下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路径研究》
(4)2025年黑龙江省法学会法学研究年度重点课题《新形态贿赂犯罪防控机制研究》
(5)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大数据背景下人工智能与刑法定位的反思》
3、智库:
2024年12月,与董玉庭教授撰写的智库成果获黑龙江省政协主席肯定性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