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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双向交流战略合作协议
2017-05-17 14:59  

201751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双向交流战略合作在绥化中院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董玉庭分别致辞。希望通过双向交流战略合作,不断深入务实合作和对话交流,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董玉庭、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分别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仪式后,绥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韩延军、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和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董玉庭、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东共同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实践基地揭牌。

此次双向交流战略协议的签订,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诚心携手,互借双方优势资源、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营造浓厚学术氛围、共同助力司法事业、共同奏响“地、校”合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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