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大学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及《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研能力加分规则(修订)》,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7-21日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成绩,确定以下同学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人选,并经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公示:
博士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直选):刘勇
硕士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首轮): 高旭男、杜宇、于夕媛、王艺霖、孙刚、张浩岩、胡思宁、徐萌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1日-2018年10月25日
监督电话:0451-86608808
法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