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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举行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
2021-07-26 15:56  

2021年7月21日下午,黑龙江大学与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举办。我校副校长严明、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孟朝晖、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哈书菊、研究生院院长罗跃军、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于冬梅,以及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玉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王佳慧、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审监庭庭长王际岩、劳动关系庭庭长韩伟明、副调研员周广文、仲裁员程泽铭等出席签约仪式。会议由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于冬梅主持。

于冬梅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哈尔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基本情况。仲裁院于2008年建立,经过十余年的努力,目前院办公面积一千五百米,办公环境优良,设施设备完善,案件处理质量较高,已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会上,严明副校长致辞。他代表黑龙江大学向哈尔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黑龙江大学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建设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介绍了黑龙江大学法学学科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以及法学院是我省唯一入选的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等学科发展情况。他强调与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建法学实践基地建设是提升学生劳动法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不仅契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时代要求,有利于加强本科生实务水平、提升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也有利于培养劳动法领域的专门人才,意义深远。最后严明副校长表达了黑龙江大学与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人才培养、实务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将取得丰硕的成果、为壮大劳动法领域的精英队伍作出更大贡献的信心。

孟朝晖院长致辞。他表示,院校双方签订共建协议对于我市劳动法律实务领域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将有利于我市劳动关系领域法治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长期以来,黑龙江大学培养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仲裁院骨干中60%以上毕业于大学。院校之间的合作交流将实现黑龙江大学法学教育资源与我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法律实务资源的深入融合,为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市仲裁院将以这次合作为契机,与黑龙江大学深入开展劳动法学领域交流,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劳动关系领域前沿问题,分析典型疑难案例,共享劳动法学领域研究成果等,强化法学理论对仲裁实践的指导作用。市仲裁院将积极承担好实习学生的实习实践教学任务,选派骨干仲裁员担任指导教师,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讲座、观摩仲裁庭审全流程等活动,使学生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从而进行典型案例教学,协助培养一批熟悉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具备一定仲裁实务基础的法律专业人才。他同时指出,未来将加强与黑龙江大学交流合作,积极探索推进黑龙江大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最后希望院校双方精诚合作、密切交流,院校共建工作结出累累硕果。

随后,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孟朝晖与黑龙江大学副校长严明签署了《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合作协议》。

为加强仲裁实务与法学理论教学的结合,黑龙江大学聘请仲裁员作为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会上,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罗跃军为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程泽铭颁发了聘书。

会后,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孟朝晖与黑龙江大学副校长严明共同为“黑龙江大学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及“黑龙江大学劳动法诊所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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