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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术讲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法述评及理解适用
2019-11-19 10:16  

20191117日晚6:30,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第二期“刑法学堂”暨“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19专题讲座”在法学院会议室再次“开堂”。“刑法学堂”是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研室自发举办,旨在打造自由学术交流平台,提高学生学术热情,促进师生交流。本届“刑法学堂”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陈晨老师主持,邀请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大威老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欣老师,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周宇航法官以及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李炜杰博士为发言嘉宾,并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建旭、董凯两位老师参与与谈。参加本次“刑法学堂”的人员共40余人,包括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法律专业硕士研究、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和部分法律专业本科生同学。

本次学堂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法评述及理解适用”为主题,首先由陈晨老师进行主持发言,他指出,近日来,“扫黑除恶”是党中央高度重视,既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也是刑法学界近期激烈讨论的问题,希望通过“刑法学堂”这个平台让师生共同探讨,深入研究其在刑法学领域的理论以及实践问题,对此有更深层次的把握以及收获。陈晨老师发言完毕后,黄大威老师,李欣老师,周航宇法官,李炜杰博士分别对此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而后陈建旭老师,董凯老师,陈晨老师参与与谈,并就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首先,第一位报告人是来自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黄大威老师,黄大威老师以《恶势力、恶势力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为主题进行了发言。黄老师由浅入深的分析了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特征以及界定,并对三者的区别在学理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总结。


第二位报告人是黑龙江大学副教授李欣老师,李欣老师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题进行发言。李欣老师通过全面回顾历年我国“扫黑”、“打黑”专项活动,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并对本次专项活动的下一步战略进行了展望。


第三位分享人是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周航宇法官。结合其职业背景,周航宇法官生动形象的给同学们介绍了哈尔滨真实发生的案例,提出了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的困惑和问题,比如行为人只参加1次组织犯罪活动,定性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否合理,“软暴力”中“软”的程度到底如何界定?列举式立法是否有利于司法机关实际操作?周航宇法官还生动地描述了审判该案时自己的心理活动,让同学们更好的理解了法官“心证”过程。


最后一位分享人是黑龙江大学的刑法学博士李炜杰,他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内涵——从法人角度切入》为主题进行了发言,李炜杰博士深入分析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内涵,认为有组织犯罪既要打击“犯罪行为人”也要打击“组织”,尤其是当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形式多样,“洗白”方式多元的情况下,日本刑法针对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法人”理论可以适当引入我国刑法理论,这将更有利于打击“有组织犯罪”。


在三位分享人分享自己研究成果的后,陈建旭老师、董凯老师、陈晨老师与分享人展开与谈。陈建旭老师、董凯老师针对当前政策和“扫黑除恶”的形式和三位分享人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尤其是针对如:如何界定正常讨债行为与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中软暴力的问题,以及如何看待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保护伞”的作用等问题进行探讨。在几位老师进行点评后,分享人、与谈人和参会的同学们进入自由讨论关节。本环节讨论热烈,同学们对三位分享人研究成果中引发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问题和见解,同分享人、与谈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最后,陈晨老师就本次“刑法学堂”进行了总结。通过本次“刑法学堂”学术研讨活动,不仅激发了同学们对刑法学习和研究的兴趣,更拓展了同学们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能等问题的研究视野,从理论到实践对于该罪名进行了层层剖析,结合当下形势与政策,从刑法学角度深度挖掘“扫黑除恶”活动中的理论问题。本次“刑法学堂”取得了良好效果,同学们对下一期刑法学堂的举办,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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